日前,中宣部、财政部、文化部、审计署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制止豪华铺张、提倡节俭办晚会。五部门明确,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,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,更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“明星”。
客观而言,地方利用旅游、历史文化、行政区划变更等“契机”,搞一些节庆活动,未尝不可。有些地方也确实通过类似的活动,提升了地方的知名度,扩大了在全国的影响力,也对旅游乃至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助力。比如,眼下已经搞了几届的张北草原音乐节,社会效果就出奇的好。不仅让很多习惯于城市生活的人体验到了迥然不同的生活感触,也极大开拓了当地人的视野。
不过,任何事情不能过分。这些年来,国内一些地方的文艺晚会、形象宣传,一味追求大场面、大制作,完全不顾及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,往往造成极为严重的浪费,很多节庆演出往往沦为个别明星大腕的奢华游戏,对地方并无什么积极的效果。那么,这些地方何以如此热衷于声势浩大的节庆演出?公共财政资金捧“大腕明星”的背后,究竟又有着怎样的玄机呢?
其一,试图以“明星效应”拉动地方发展,将“明星大腕”的作用强调到不适当的地步。很有一些地方官员不去踏踏实实调查研究,从实际出发谋划发展,总是习惯性地琢磨一些“见效快”的办法,将“注意力”作为施政的救命稻草。毫无实事求是之心,多有哗众取宠之意。
其二,以节庆为名,勾兑资源,要么从中牟取个人不当经济利益,要么游走于名人大腕之间各取所需,将这样的交际视为“登龙术”。类似的例子更是屡见不鲜,可以说,大笔花钱的背后,往往有着见不得人的小九九。
肥爷想:若想真正禁止公款捧“明星”,严令禁止固然十分必要,还应该加快推动地方财政预算公开,强化预算管理,不能听任官员随意支配财政资金的使用。当然,治本之道则在于约束权力,让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,不得随意溢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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